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号文,江山城南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6日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并通过了志城·江山赋(双塘二区)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将验收材料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在异议请及时向建设单位龙游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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